创建对象的新版本或分支
您可以创建现有对象的新版本,也可以为对象创建分支。
关于此任务
您可以通过打开“浏览存储库”窗口来创建对象的版本和分支。
过程
下一步做什么
当您从“浏览存储库”窗口创建对象的新版本时,您可以在任何特定出版物上下文之外执行此操作。新对象版本不会在任何出版物版本中引用,即使对象在出版物中使用也是如此。
要在其他出版物或同一出版物的不同版本中使用新版本,必须使用 Publication Manager 更新各个出版物基线。例如,如果创建跨多个出版物版本使用的主题的新版本,并且希望在多个出版物版本中使用该新主题版本,则需要在 Publication Manager 中单独打开每个出版物版本,并在基线中选择新主题版本。